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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2學期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109學年度第2學期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已通過本所大綱發表者、資格考核,且完成學位論文計畫審核通過者。

(二)繳交期限:110331日(五)下午5:00

(二)未經所、院博審會議審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者,不得舉行學位考試。

(三)應檢附資料及次序如下:

  1. 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請至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
  2. 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一式兩份。(請至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
  3. 博士學位候選人著作目錄與學位論文初稿對照明細表。(請至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
  4. 歷年成績表。(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
  5. 博士學位候選人論文或相關著作目錄一覽表。(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
  6. 博士學位候選人名冊。(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
  7. 學位論文初稿及已發表著作。

     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Default.aspx)內路徑:教務系統碩博士系統申請學位考試新增填寫各項資料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安排/確認論文考試時間,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14日前舉行為原則。
  2. 口試本需於口試時間兩週前繳交合於口試委員人數之份數至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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