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第1學期「學位論文計畫」申請作業

110學年第1學期「學位論文計畫」申請作業

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第六條規定辦理,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原則於前一學期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經所、院、校碩士學位考試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才可於次學期申請論文學位考試。

 

  1. 申請條件:已通過本所大綱發表者,無於教學務系統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且預計安排於1101學期或之後學位考試之同學。
  2. 繳交期限:110年11月5日(五)下午五點前。
  3. 已申請且審核通過的同學不需再申請。
  4. 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表格(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列印)

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Default.aspx)內路徑:教務系統→碩博士系統→申請學位論文計畫→新增→填寫各項資料

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 (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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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耽誤相關作業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