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海洋法律研究所徵聘教師公告
110年6月11日
主旨:本所誠徵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一名
說明:
一、應徵資格: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獲有法學博士學位(Dr. iur、Ph. D. in Law、S.J.D.或同等學位),或於起聘日前可取得法學博士學位並檢附證明文件。
(二)學術專長為國際法或海洋法領域,能兼授國際漁業法、國際環境法或國際人權法等課程者尤佳。
二、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0年8月13日前掛號寄達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20224基隆市北寧路2號)。請註明應徵教師。
1. 學位證書或學位證明文件影印本
2.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3. 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4. 著作目錄及著作(含博士論文、近五年之代表作抽印本)
5. 未來三年之研究規劃
6. 履歷表(含自傳、學經歷)
三、擬起聘日期:111年02月01日。
四、聯絡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辦公室張君媺小姐。
電話:(02)24622192轉3602 傳真:(02)24633997
附註:
一、聘用程序依本校新聘教師及助教辦法、本所教師聘任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請詳列通訊地址及電話,初審資格合適者再通知面談並進行後續程序。初審不合者依通訊地址退件。